食品安全法首次大修给包装印企带来的启示
荣格包装网 · 2014-07-02 15:51:31 1371 次浏览
摘要:2014年6月23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自2009年6月1日实施以来迎来首次大修,修订草案将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。

       导读:2014年6月23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自2009年6月1日实施以来迎来首次大修,修订草案将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。

  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成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典。草案总体思路是,更加突出预防为主、风险防范;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;建立最严格的各方法律责任制度。综合运用民事、行政、刑事等手段,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最严厉的处罚,对失职渎职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实行最严肃的问责,对违法作业的检验机构等实行最严格的追责;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。

  草案明确,国家将建立食品全程追溯制度,并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追溯体系,保证食品可追溯。草案还规定,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,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承担管理责任,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承担安全责任,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的人身、财产或者其他损害承担赔偿责任,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,依法承担其他责任。

  包装作为食品流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除了要满足安全性要求,不会因包装材料和包装结构等产生食品安全问题外,责无旁贷的还要承担起全程追溯的作用。相比药品追溯,与食品追溯相关联的印刷市场规模更加巨大,对包装印刷业来说,无疑是一个不可错失的良机;但同时,这一市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远远高于药品市场。

  从食品生产加工业来看,虽然对食品包装的需求总量很大,但由于食品生产企业分散性极强,管理水平、盈利能力等差距很大,其现有包装的需求就已极具多样性,对追溯技术的认识和选择肯定也会参差不齐,成本和易用性将会成为选择追溯技术的首要指标。已使用多年并渐趋成熟的“电子监管码”和正在走红的二维码,无疑会成为很多食品生产企业首先会考量的技术,印刷赋码将担当起保障食品安全的重任。

  从包装材质上看,食品包装比药品包装要丰富很多,而且塑料软包装的占比很高,不是靠现有的纸盒赋码和标签赋码就能全面覆盖的,需要解决塑料软包装等多种包装的直接赋码问题。

  从包装的使用环境看,食品包装的使用环境除“温差”大、“湿差”大外,腐蚀性环境、辐照环境等也是药品包装较少面对的。满足极端使用环境中的食品包装的溯源需求,也是我们的研究课题。

  面对食品安全法大修带来的机遇和挑战,包装印刷企业,你看到了什么,你又将怎样行动起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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